医疗纠纷是所有法律纠纷中争议双方信息差距最大的,没有之一,相对于医生的医学知识,患者一方的知识可以忽略为0,哪怕患者本身也是医生,跨科室就诊也约等于0。
而医疗纠纷中在鉴定前能称为“证据”的只有两项——患者人体和病历。就患者人体来说,无论生存还是死亡,仅能反映现有的状态,唯一能反映医疗过程的仅有病历,而住院病历全部由医方书写与保管,这在其他法律纠纷中不会存在。所以病历的争夺与控制贯穿于医患纠纷的始终,并且是矛盾表面化和突出的重要节点,规范化处理第一个矛盾无论对医患双方来说,都是下阶段正式解决纠纷的重要基础。
1.复印病历该找谁
根据患者是否已经办理出院手续,可以复印封存的病历也不同,对患者来说,封存病历均需要通过医院的医疗安全部门(医务科/医政科/院办/医疗安全办公室/院纪检等一切负责解决医疗纠纷的内设机构)进行。不少患者复印病历时直接去找病案室,一般来说病案室提供病历的用途多是报销或转诊,很多情况如不特殊说明病案室只提供客观病历,发现缺少一大部分病历不仅陷于被动,也埋下了新的纠纷。
而对患者未出院即需要复印病历的,需要向住院科室索取,但显然此时已经发生纠纷,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可以在医疗安全部门的协调下进行,避免和科室陷入扯皮,也为下阶段解决纠纷备个案,毕竟科室不会代表医院进行争议解决。
2.我的病历全不全
病历的种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均有列举,但是审查自己病历是否完备可以通过几个关键性标志进行判断——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术前麻醉访视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病程记录是反映医生对患者病情判断和治疗的最直观的记录,类似日记,属于主观病历,最为直接的反映诊治思路,是主观病历的标志。一般来说,医院连病程记录都给你了,其他的也不会隐瞒,算是获得全部病历的关键标志。
术前讨论记录是手术前参与手术的所有医务人员对手术诊断、术式、并发症、预案等进行讨论的过程,反映手术进行前的总结性认识,如果不做手术的患者则没有这个记录。
麻醉访视记录是手术前麻醉师对患者基础情况的检查结果,一般来说大部分医疗纠纷与麻醉师关系不大,所以麻醉访视记录是从另一个角度对患者的总结性记录,有一定参考意义。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患者发生院内死亡后,参与治疗的科室对患者死亡原因和整体医疗行为的分析总结,可以反映死亡证明记载死因的分析过程和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讨论结果。这项病历不会在患者死后立即做出,需要过一段时间,比如一周内做出并归档。
3.封存是否是必须的
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封存的目的是什么,封存的意义在于启封前谁也改动不了内容物。无论在任何争议解决程序,所有的行为都需要围绕己方的核心目的,即战略目的,进行,如果封存病历能为总的目的提供良性推动,则需要不遗余力的进行封存。
就我个人来说,不太推崇一定要封存,一方面影响患者的后续医疗活动,另一方面,每一次启封都需要面临大量的核对工作,并且封存的签字人必须到场,对双方来说都增大了很多工作量。如果患方已经掌握了数量一致内容一致的复印件(下一个问题解决),并加盖了医院(或内设机构)的公章,封存与否可以不作为必备条件。
4.病历清单是什么 怎么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提出了病历清单制度,虽然针对的是封存病历的,但我认为在未封存仅复印病历的情境下,也可以引入清单制度。
第二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开列这样的清单注意需要包括的内容至少包括:封存/复印的时间,封存/复印的病历是归档病历还是运行病历,病历包括哪些内容,病历共多少页,双方代表分别是谁,封存/复印的地点,及双方签字盖章等。
例:
病历目录
入院记录 ............................................3页
出院记录 ...........................................4页
病程记录 .........................................24页
会诊记录 ............................................ 6页
手术记录..............................................1页
化验单 .............................................. 67页
XX年XX月XX日,XX医院与患者张三家属张五共同封存/复印,患者张三的病历材料共95页,封存地点为该院医务科,封存后患者持有同样数量的复印件,原件由院方保存,封存期限为3年。
后附患者及封存/复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证明。
医方 XX医院 患方 张五
XX.XX.XX
5.复印病历需要准备什么
如果患者本人复印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即可。
如果是近家属进行复印,为避免往返奔波,提前准备好亲属关系证明,及自己和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是其他旁系亲属,或干脆是案外人进行,需准备好充分的授权委托手续,如果是律师进行更需要准备妥善的手续。
提前准备好充分的证明文件,不仅可以减少奔波路途,也可以一次性完成复印/封存的工作,避免“打草惊蛇”。懂的都懂
6.医方拒不配合怎么办
解决医疗纠纷算是一个专门性工作,医疗机构均安排专人进行这方面接待、应诉、调查等工作,所以真的病历该怎么处理,一线的医生不一定都清楚,这是我上面说一律通过医疗安全部门进行的原因,可以保障权利顺利实现和流程顺畅。
但是也存在医疗安全部门工作人员仍然阻挠民法典实施的情况,这就只能迫于无奈求助于第三方机关了,可以受理的包括属地卫健委、卫生监督所和公安机关,总的来说公安机关很不愿意处理这类纠纷,过去医院属于内保的范围,公安不能直接介入医院内部事务,但2020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存在了公安机关介入的空间。
即使最终及时复印病历的目的没有达到,也要通过第三方机关保存对方拒绝提供病历的证据,以落实其违法行为,毕竟行政处罚还是比较重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7.拿到病历怎么用
当然是找专业人士帮助分析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了,要不然复印病历干嘛呢。
总结
对患方来说封存/复印病历流程:
准备亲属关系证明或授权书→向医疗安全部门提出要求复印的申请→对病历复印件共同清点数量→制作封存/复印清单→对全套复印的病历加盖公章→在清单和封条上签字(按手印)。
对医方来说封存/复印病历流程:
审查亲属关系证明或授权书→医疗安全部门和相关科室通气→和患方共同清点病历复印件,因为原件有很多异型纸,数量和复印件会不同→和患方商量是否可以封存复印件→制作封存/复印清单→对病历原件加盖“已复印”章→对复印的病历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封存件和交付患方的都盖→制作封条并封装病历,过程禁止患方接触封存件和原件→在清单和封条上加盖公章→再次告知患方解决争议的途径和封存期限(3年)。